高新技術企業(yè)疑難解答
2019年黃山市科技局開始組織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共用申報開始了,如果你還不知道這個項目的申報條件,可能要錯過很多利好了。
根據(jù)《黃山市支持科技創(chuàng)新若干政策》(黃政秘〔2017〕37號)文件規(guī)定,黃山市對租用納入省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網(wǎng)向社會開放服務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及設施(單臺價格在30萬元及以上、成套價格在100萬元及以上),進行新產(chǎn)品、新技術、新工藝開發(fā)的單位,按租用儀器設備年度支出的20%給予租用單位補助,每個租用單位補助*高不*過200萬元。
想要拿到這些補助,具備以下條件的企事業(yè)單位或個人都可以即可申報:
1、專項資金支持的對象為在本市注冊、納稅,且申請項目在本市范圍內組織實施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(yè)單位;
2、在黃山市的高校、科研院所;
3、科技創(chuàng)新平臺、科技服務機構;
4、開展專利質押貸款的擔保機構;
5、戶籍、身份證或居住證在本市的社會個人(僅限專利資助)等。
此外,就是補助條款中的 儀器設備及設施價格,需達到單臺價格在30萬元及以上、成套價格在100萬元及以上。根據(jù)規(guī)定,今年黃山市大型科學儀器資源共享共用申報材料需在12月5日前報送,臥濤提醒大家別錯過了申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