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為做好2023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(以下簡稱“基金”)項目的申報、立項工作,根據《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管理辦法》(合科〔2022〕149號)(附件1)文件要求,組織開展2023年度基金項目申報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項目解答:19855107810(可加V)
一、項目指南情況
根據2023年度基金項目指南建議征集情況,經專家遴選、局長辦公會研究,確定80項為申報項目指南,具體項目名稱見《2023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指南》(附件2)。依托單位和項目申報人應當按照附件2所列的項目名稱、研究目標、主要研究內容,結合研究實際自主申報。市科技局將按程序確定50余個項目進行資助立項。
二、項目評價導向
重點支持預期成果轉化價值大、有首創(chuàng)性的產品和應用場景,承諾在規(guī)定期限內將預期成果轉化為新成立企業(yè)的項目。出題單位、依托單位、合作單位的資助額度將作為立項評審的重要參考指標。
三、項目資助額度
預期成果有產品的項目資助20萬元,預期成果有專利的項目資助10萬元。
四、申報及時間要求
請各有關單位組織人員認真填寫《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書》(附件3)一式2份。項目依托單位應當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把關,并于2023年5月5日前將項目申報書報送至高新區(qū)管委會1001辦公室。電子版材料請發(fā)送至郵箱。
五、有關要求
有單位資助研究的項目,出資單位應于公示期結束前(2023年1月1日至公示期結束前)將出資經費一次性轉入項目負責人所在的依托單位,逾期未轉賬的不予立項,空缺名額按照集體決策順序依次遞補。